甲方(教育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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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企业单位) |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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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协议》中合作专业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宗旨
本协议本着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甲、乙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规定,加强彼此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协议进度开展资源整合,针对ICT行业产业人才需求,以培养学生具备行业系统集成所需的技术能力为主线,适应行业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应用开发等岗位的高端工程应用型人才,共同为促进ICT行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而努力。
第二条 合作基础
2.1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介绍
2.2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介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大学ICT((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信息及通信技术)专业群实训方案综合供应商,同时也是中兴通讯开展教育合作的项目管理委托机构。
公司专注于把ICT行业前沿技术及主流设备引入到大学实践教学体系,并以反映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培养方案、同步于技术发展的完善教材、获得广泛赞誉的师资教学能力培养体系、模式创新的校企合作环境构建服务,为合作院校提供专业发展综合解决方案。
思维改变教育,华晟经世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忠诚饯行者。在既往的十年历程中,华晟经世以创新思维与卓越实践引领了ICT实训技术的跨越发展:
第一代实验室:基于原理呈现的实验箱/台的教具模式;
第二代实验室:基于现网设备的真实环境构建模式;
第三代实验室:能够完整反映ICT技术在特定行业的完整应用,能够同时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和科研需要,从而具备自我成长功能的实训及创新服务中心模式;
华晟经世是第二代实验室发展的市场领导者;在公司成立十周年之际,华晟人创造性的提出了第三代实验室的概念,并全面推动大学ICT专业群实践教学能力与创新服务能力的融合发展;
展望未来,华晟经世将以专注的工作、创新的思维,为大学ICT专业发展提供卓越服务,与合作院校共同迎接ICT专业发展与改革的挑战!
第三条 合作专业
甲方将如下专业归入中兴通讯信息学院运营,并且不在学校开设相同专业:
物联网工程专业—2015年在该专业下开设“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两个专业方向进行合作;
通信工程专业—乙方配合甲方在2015年进行申报,2016开始合作;
第四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协商,乙方承担“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各专业方向课程教学、职业素质教育、部分学生工作管理、就业及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4.1 专业设计
由乙方根据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结合中兴通讯行业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并依据国家教学规范要求和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发展特色,制定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人才培养特色方案及专业授课计划。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专业设计须年度更新,并通过学校的统一审定。
4.2 专业教学
乙方承担除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之外的各专业方向课程教学、职业素质课程教学、课程实践,总课时数在800学时左右。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毕业设计工作。
4.3 专业管理
在学校的统一管理统筹下,乙方承担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专业教研室管理,并开展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运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创新与实践。
4.4 学生职业管理
乙方承担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全体学生的职业素质体系建设与教学、职业辅导,并开展将学生日常管理丰富为 职业管理的创新与实践。
4.5 社会服务
校企双方利用实训基地共同面向重庆地区中小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开展相关行业社会培训服务,协助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共同开拓重庆地区培训服务和技术服务市场。
第五条 合作机制与原则
5.1 校企共建三级学院
双方按本协议规定,以有形或无形资源实现共建投入,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三级学院对应的权、责、利关系。
5.2 校企共管三级学院
建立教学过程管理、专业发展管理的企业特区:
实施领导聘任制:聘任乙方一名人员担任院长负责教学、实训、职素教育和就业服务的管理工作;
实施员工聘任制:教学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实施聘用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具体聘任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以企业意见为主;
乙方有权对甲方受聘人员按企业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绩效考核、辞退;
甲方人员是否进入混编团队实施双向选择。
5.3 专业发展双轨制
教学双轨制:
第二职业素质教育:大学为主;
即大学作为学生基础素质教育的主体,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社会人文素质等基础素质的培养为主要目标。
第一职业素质教育:企业为主。
即企业作为学生专业素质教育的主体,基于企业对员工职业素质的要求,针对性地从行业认知,自我认知,职业素质养成等几个维度,对学生开展职业素质提升训练,培养能力强、素质高、态度好的优秀毕业生。
科研双轨制:
积极开展大学主体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大学依托自有的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资源,结合企业提供的先进设备和前沿技术,将科学研究与教学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进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以及创新型人才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积极开展企业主体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企业基于对行业发展需求和趋势的深刻认识,依托先进的技术平台,整合工程经验丰富的工程师队伍和理论基础扎实的大学教师队伍,凭借大学在地方的广泛影响力,承接行业内定制化的科研项目,着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服务于地方企业,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第六条 合作目标
6.1 专业建设目标
乙方拟通过本次合作,以甲乙双方资源的深度融合方式,与甲方共同成立“中兴通讯信息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学院”作为乙方在重庆市应用技术型本科深度办学示范基地,乙方将在如下方面全力配合甲方将合作专业打造成省级或国家级示范重点专业:
建设具有内容创新、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效果突出的应用技术本科转型改革项目示范基地;
通过校企合作开展针对教师的全方位培训,协助专业建设一支学术和教学水平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ICT技术发展、ICT行业需求、竞争能力强、知识结构合理的工程应用型师资队伍。
整合企业资源,实现企业对专业办学过程的全程参与和管理,为学生工程训练提供长期、稳定的企业支撑;
6.2 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创新目标:
M:管理模式创新
通过在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实施全面企业管理方式,开展“大学专业教育运营的企业化管理”实践,为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开展的高等工程教育体制改革提供深度创新样本;
T:专业教学创新
通过工程项目管理的沙盘推演仿真教学、工程师自主项目教学方式,实现工程教育的项目式教学的深度创新。
H:人力资源服务创新
乙方联合相关部门与甲方共同组建“行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把专业的就业工作扩展为区域的行业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实现工程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社会化服务职能创新。
S:学生管理创新:
把传统的学生管理丰富为“职业管理”,实践学生管理模式创新;
6.3 社会服务目标
双方合作成立“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中兴通讯信息学院企业培训中心”,联合开展面向重庆地区中小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培训服务和技术服务,共同开拓行业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市场,协助甲方实现社会服务创收目标。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于 2015年 月 日开始,共合作十届学生。协议生效开始的日期与协议签订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协议生效日开始顺延本协议期限。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不在双方合作专业外开设相同专业;
甲方保证每年为中兴通讯信息学院提供招生指标:2015年合作两个专业方向,招生指标不少于150人,2016年起增加合作一个专业,每年招生指标总数不少于200人);
甲方承诺为“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协助完成企业办学收费许可申请。
甲方有义务组织学校招生资源,配合乙方进行当年招生。中兴通讯信息学院享受甲方的统一招生政策及招生支持,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内容:等同于其它专业的招生支持和招生激励政策;
甲方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主体,乙方配合并实施将学生管理转化为职业管理的创新实践;
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付款程序和时间(详见第六条)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甲方保证给予“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等同于其它专业的基础运营环境支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免费为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开展教学提供所需的原理和基础类实验设备及器材;
为符合条件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报名、培训机会;
免费为乙方师资提供工作期间的教师公寓。
甲方承诺进入“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就读学生所学专业课直接使用经双方审查合格合法的课程教材。
8.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派驻的企业师资承担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专业管理、职业素质辅导、就业服务工作,乙方服务内容需遵守甲方相关要求;
乙方为合作专业提供以“职业生涯模拟 ”为基础的人才培养体系并负责实施。在学生的大学教育阶段引入ICT行业的企业资源为学生的培养提供就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入学行业指引、企业参观、课程体系学习、工程师教学、岗前培训、行业技能认证、顶岗实习和就业服务,并辅助甲方进行学生管理工作。
乙方为合作专业提供不低于毕业学生人数的就业岗位数量,且岗位的质量得到甲方认可。
根据教学需要,乙方有培养、选用甲方原有师资的权力;甲方原有的专业课程老师经过乙方培训及认证,并经过甲方审核后选择聘用,与乙方一起开展专业课程的教学活动,甲方按照学校原有薪酬体系标准全额承担其工资及固定绩效,乙方支付浮动绩效及课时费;
乙方根据最新的技术发展,及时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升级服务;
乙方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 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运营管理;
乙方承诺在联合申报各类课题时给予甲方支持。
第九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按每学生每学年4200元标准收取企业教育服务费;合作期内第四届及以后各届企业教育服务费用标准参照当时同类专业市场标准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三届的企业教育服务费用标准。
如甲方在合作期内首届学生的学费标准上增收学费,需将增收部分的50%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税费各自承担,并提供合法票据。
如企业教育服务费由甲方收取的,甲方每年的10月31日前按照收费标准将相关费用汇到乙方协议帐户。如有变化,以乙方正式公函盖章通知为准。
第十条 陈述与保证
10.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甲方保证就本次项目取得主管单位必需的批准,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约定;
甲方保证签署或履行本协议或完成本次项目没有且将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得签署、履行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业务所必要的或有关的所有批准文件;做出及签署或确保做出及签署所有为执行本协议所需的进一步行动、行为、事项和文件,以使本协议所预期的目的完全实现;
保证未曾签署任何限制其订立本协议的协议或协议。
甲方保证如在协议期内,学校领导换届,不影响项目的继续运作。
10.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乙方保证就本次合作取得公司内部必需的批准,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约定;
乙方保证做出及签署或确保做出及签署所有为执行本协议的条款所需的进一步行动、行为、事项和文件,以使本协议所预期的目的完全实现。
乙方保证如在协议期内,企业领导换届,不影响项目的继续运作。
第十一条 保密与不竞争
“保密信息”:指乙方工作过程中,采取一定措施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而不为外界所知的、或乙方不欲为外界所知的资料、数据,以及乙方未公布的工作方案或领导在决策部署方面未公开的设想、计划等,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图纸、工程、工艺、软件、数据、专有技术、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研究、想法、产品、服务、营销、融资、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乙方从他方收到的信息和资料。
甲方同意,所获得之信息仅用于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所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除上述目的之外,甲方不得为自己之用途或任何目的而使用乙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不管这些信息是口头的、书面的或是以磁盘、胶片等形式存在的。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
为防止乙方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或被未经授权的人掌握,甲方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保护乙方信息的机密性,包括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防止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被披露或使用。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签订可能与本协议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协议、协议或安排;
本协议有效期内,本保密与不竞争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续签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的续签
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90天,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续签申请,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和条件下续签协议;否则,协议期满后协议终止。
第十三条 违约与赔偿
如果甲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款项,甲方需按每延期一日赔偿乙方应收费用总金额的0.3%的比例来补偿乙方损失。
项目正式启动并执行后,任何一方违反或者无法达到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属违约行为,守约方可提出终止协议要求,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终止本项目所发生的损失;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业务;如有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对违约行为采取措施,包括并不限于终止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守约方的损失做出赔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并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等;
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罢工等。
协议生效后,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双方履行协议延误,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设法及时通知对方及学员。
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以挂号或传真的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至对方,否则对方可不予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且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连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六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兹确认协议双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于二〇一五 年 月 日签署。
(以下为签章页)
学校 (甲方) |
名称(或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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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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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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